金蝶KIS云·旗艦版全面支持新收入準則、新金融準則、新租賃準則
來源:圖文來源:金蝶KIS云 作者: 發布日期:2021-06-11 訪問次數:1375
財政部于2017年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以下稱新金融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以下稱新收入準則),2018年修訂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以下稱新租賃準則),均已開展統一推進、分步實施。
對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和新金融準則,對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新租賃準則。
一、新金融準則主要修訂內容
1.金融資產分類由“四分類”改為“三分類”
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減少了金融資產類別,提高了分類的客觀性和會計處理的一致性。
2.金融資產減值會計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為“預期損失法”
考慮金融資產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更加及時、足額地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資產信用風險。
3.套期會計更加如實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新修訂的套期會計準則更加強調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有機結合,有助于套期會計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二、新收入準則主要修訂內容
1.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
采用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來規范所有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時段內”還是“在某一時點”確認收入提供具體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決收入確認時點的問題,提高會計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
打破商品和勞務的界限,要求企業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或服務)控制權時確認收入,更加科學合理地反映企業的收入確認過程。
3. 對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
要求企業在合同開始日對合同進行評估,識別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按照各單項履約義務所承諾商品(或服務)的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進而在履行各單項履約義務時確認相應的收入,有助于解決此類合同的收入確認問題。
4. 對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區分總額和凈額確認收入、附有質量保證條款的銷售、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向客戶授予知識產權許可、售后回購、無需退還的初始費等,這些規定有助于更好的指導實務操作,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三、新租賃準則主要修訂內容
1.完善了租賃的定義,增加了租賃識別、分拆、合并等內容
新租賃準則完善了租賃的定義,同時對包含租賃和非租賃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種情形下應將多份合同合并為一項租賃合同進行會計處理作了規定。
2.取消承租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分類
承租人不再將租賃區分為經營租賃或融資租賃,而是采用統一的會計處理模型,對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賃均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分別計提折舊和利息費用。
3.改進承租人后續計量,增加選擇權重估和租賃變更情形下的會計處理
明確規定發生承租人可控范圍內的重大事件或變化,且影響承租人是否合理確定將行使相應選擇權的,承租人應當對其是否合理確定將行使續租選擇權、購買選擇權或不行使終止租賃選擇權進行重新評估;對于租賃變更,是指原合同條款之外的租賃范圍、租賃對價、租賃期限的變更,企業應視變更情況將其作為一項單獨租賃進行會計處理或重新計量租賃負債。
4.豐富出租人披露內容
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關租賃收入及未折現租賃收款額等信息,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四、財報格式新變化
為規范企業財務報表列報,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針對以上三個準則變化,財政部發布《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報表更新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資產負債表
年初余額改成上年年末余額
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分拆成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
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分拆成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里面增加專項儲備
2、利潤表
資產減值損失調整到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下面
3、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本年金額和上年金額都增加專項儲備
金蝶KIS云旗艦版現已全面支持新金融準則、新收入準則和新租賃準則(為簡化命名,系統中相關功能變化統一簡稱為“已執行新收入準則”)與新報表格式,為及時應用相應的新科目體系及報表,用戶可進行以下操作:
1、在系統設置→基礎資料→公共資料→科目 界面增加已執行新收入準則的科目體系,操作路徑如下圖:

2、在報表模板中打開新格式報表并進行編制,操作路徑如下圖:
1、預設報表模板打開后系統限制部分菜單功能不可用,另存后可正常使用所有功能;
2、圖中報表公式依據“2019年新會計準則科目(已執行新收入準則)”的科目進行設置,如用戶需使用其他科目體系,可以自行修改對應報表公式。
對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和新金融準則,對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新租賃準則。
一、新金融準則主要修訂內容
1.金融資產分類由“四分類”改為“三分類”
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減少了金融資產類別,提高了分類的客觀性和會計處理的一致性。
2.金融資產減值會計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為“預期損失法”
考慮金融資產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更加及時、足額地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資產信用風險。
3.套期會計更加如實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新修訂的套期會計準則更加強調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有機結合,有助于套期會計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二、新收入準則主要修訂內容
1.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
采用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來規范所有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時段內”還是“在某一時點”確認收入提供具體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決收入確認時點的問題,提高會計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
打破商品和勞務的界限,要求企業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或服務)控制權時確認收入,更加科學合理地反映企業的收入確認過程。
3. 對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
要求企業在合同開始日對合同進行評估,識別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按照各單項履約義務所承諾商品(或服務)的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進而在履行各單項履約義務時確認相應的收入,有助于解決此類合同的收入確認問題。
4. 對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區分總額和凈額確認收入、附有質量保證條款的銷售、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向客戶授予知識產權許可、售后回購、無需退還的初始費等,這些規定有助于更好的指導實務操作,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三、新租賃準則主要修訂內容
1.完善了租賃的定義,增加了租賃識別、分拆、合并等內容
新租賃準則完善了租賃的定義,同時對包含租賃和非租賃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種情形下應將多份合同合并為一項租賃合同進行會計處理作了規定。
2.取消承租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分類
承租人不再將租賃區分為經營租賃或融資租賃,而是采用統一的會計處理模型,對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賃均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分別計提折舊和利息費用。
3.改進承租人后續計量,增加選擇權重估和租賃變更情形下的會計處理
明確規定發生承租人可控范圍內的重大事件或變化,且影響承租人是否合理確定將行使相應選擇權的,承租人應當對其是否合理確定將行使續租選擇權、購買選擇權或不行使終止租賃選擇權進行重新評估;對于租賃變更,是指原合同條款之外的租賃范圍、租賃對價、租賃期限的變更,企業應視變更情況將其作為一項單獨租賃進行會計處理或重新計量租賃負債。
4.豐富出租人披露內容
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關租賃收入及未折現租賃收款額等信息,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四、財報格式新變化
為規范企業財務報表列報,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針對以上三個準則變化,財政部發布《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報表更新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資產負債表
年初余額改成上年年末余額
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分拆成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
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分拆成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里面增加專項儲備
2、利潤表
資產減值損失調整到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下面
3、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本年金額和上年金額都增加專項儲備
金蝶KIS云旗艦版現已全面支持新金融準則、新收入準則和新租賃準則(為簡化命名,系統中相關功能變化統一簡稱為“已執行新收入準則”)與新報表格式,為及時應用相應的新科目體系及報表,用戶可進行以下操作:
1、在系統設置→基礎資料→公共資料→科目 界面增加已執行新收入準則的科目體系,操作路徑如下圖:

1、預設報表模板打開后系統限制部分菜單功能不可用,另存后可正常使用所有功能;
2、圖中報表公式依據“2019年新會計準則科目(已執行新收入準則)”的科目進行設置,如用戶需使用其他科目體系,可以自行修改對應報表公式。